数学之家
标题: "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castelu 时间: 2011-11-7 10:44
标题: "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
“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
各位会员:
强调“数学之家”五大特色数学体系,结合“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运营模式,管理团队在两方面基础上进行论坛分区及版块变动,已经完成了"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即日起此方案正式启用。
一、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
“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doc
(229.5 KB, 下载次数: 4)
二、论坛分区及版块变动说明:
根据“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论坛分区及版块调整规则如下:
(1)整体规则:
1、强调“数学之家”五大特色数学体系,结合“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运营模式,“数学之家”论坛在两方面基础上进行论坛分区及版块变动。
2、“数学之家”论坛保留并沿用所有分区,将它们改名为“交流区”、“资源区”、“研究区”、“试题区”、“图书区”、“软件区”和“应用区”,同时建立“功能区”,转移“公益讲座”、“统一考试”和“交流平台”版块,建立“公共区”,整编“休闲娱乐区”和“站务管理区”,使得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与门户频道设计方案相呼应。
3、“数学之家”论坛所有版块开启“悬赏提问”功能,“悬赏提问”版块所有主题转入其他相应版块,版块同时具备“发表帖子”、“发起投票”和“发布悬赏”功能,更加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
4、“数学之家”论坛开启“主题分类”和“分类信息”功能,其中“主题分类”与其上级版块属于应用关系,“分类信息”与其上级版块属于逻辑关系,它们有利于主题管理和主题搜索,同时铺垫分区及版块变动。
(2)局部规则:
1、“数学之家”论坛坚持服务于不同需求层次用户的原则,重新将“交流区”划分为“中小学数学”、“大学数学”和“业余数学”,合并所有以知识点命名的的子版块,统一使用“主题分类”和“分类信息”归类主题,有利于积聚版块人气,又便捷主题搜索。此基础上,“数学之家”论坛重新依照“交流区”的全部模式重组“资源区”,转移部分属于其他分区的版块,具体变动情况参考当前已经调整的结果。“交流区”与“资源区”结构正式呼应,体现了“数学之家”建站以来一贯的论坛分区模式。
2、“数学之家”论坛其余分区一律采用与“交流区”和“资源区”相同的主题管理模式,考虑不同版块的发展程度不同,“试题区”、“图书区”和“软件区”完全使用“主题分类”和“分类信息”归类主题,“研究区”、“应用区”和“公共区”仅使用“主题分类”分类主题。根据分区实际情况,“数学之家”论坛又调整了部分版块的名称,具体变动情况参考当前已经调整的结果。论坛主题管理模式与门户频道文章管理模式相呼应,有利于论坛帖子推送成为门户文章,推动“数学之家”门户网站建设。
3、“数学之家”论坛所有版块行政职能及内部主题逻辑关系均可以通过“主题分类”和“分类信息”功能展现。
(3)优化规则:
1、“数学之家”论坛建立并更新论坛首页边栏、帖子列表页边栏和帖子内容页版主推荐调用数据。
2、“数学之家”论坛删除不适用于当前主题管理模式和不符合原版块管理规定的帖子。
3、“数学之家”论坛其他符合实际情况的变动。
三、论坛版主及版规变动说明:
结合“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行政版块版主、版规调整规则和版主调整结果如下:(1)版主调整规则:
1、无论行政版块存在与否,版主离开天数达到180天以上的,暂时撤消版主职位,用户组转变成为VIP贵宾会员。
2、无论行政版块存在与否,版主长期不参与版块管理的,暂时撤消版主职位,用户组转变成为VIP贵宾会员。
3、无论行政版块存在与否,版主自愿提交辞职申请的,暂时撤消版主职位,用户组转变成为VIP贵宾会员。
4、行政版块仍存在,版主未提出异议的,继续担任该行政版块版主。
5、行政版块不存在,但其上级版块仍存在,版主未提出异议的,担任上级版块版主。
6、行政版块不存在的,根据实际变动情况,征求版主意见重新分配版块。
7、重新招聘当前空缺行政版块的版主。
(2)版规调整规则:
1、所有版块重新制定版块简介。
2、所有版块重新制定版块管理规定。
(3)版主调整结果:
版块 | 用户名 | 组头衔 | 调整规则 |
初中数学论坛 | 大灬白菜 | 版主 | 规则五 |
理科数学 | yefan852 | 版主 | 规则六 |
异次元空间 | castelu | 管理员 | 规则七 |
心得驿站 | zhangyuong | 版主 | 规则四 |
物理学 | chj5228 | 版主 | 规则四 |
谈天说地 | qtstc | 版主 | 规则四 |
数学狂想记 | castelu | 管理员 | 规则四 |
Ballance | jxpxxzj | 总版主 | 规则四 |
活动专区 | math | 版主 | 规则四 |
1、总版主、管理员不适用调整规则,未参与本次调整。
2、行政版块版主的用户名未在上表呈列,且未兼任总版主及以上职位的,则表示版主职位已经被暂时撤消,用户组转变成为VIP贵宾会员。
四、论坛分区及版块后续设计:
补充“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论坛分区及版块后续设计规则如下:
(1)整体规则:
1、“数学之家”论坛所有“分类信息”的字段需要详细说明。
2、“数学之家”论坛“资源区”主题需要添加封面,尽快以图片形式展示,与门户资源频道文章相呼应。
(2)局部规则:
1、“数学之家”论坛“交流区”和“资源区”关于研究生和博士版块的“分类信息”需要继续完善。
2、“数学之家”论坛“研究区”、“应用区”和“公共区”需要加快发展,尽快使用“分类信息”归类主题,有利于完善门户频道结构,推动“数学之家”门户网站建设。
3、“数学之家”论坛“公益讲座”、“统一考试”和“交流平台”版块需要加快发展,尽快以分区形式独立,与门户频道相呼应,推动“数学之家”门户网站建设。
(3)优化规则:
1、“数学之家”论坛所有不符合新版块管理规定的帖子需要移动或删除。
2、“数学之家”论坛所有帖子内部合并分卷压缩的附件,修正超级链接地址。
五、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历史及其展望:
驻足“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历史及其展望如下:
(1)历史设计方案:
(2)设计方案展望:
1、“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体现了“数学之家”建站以来对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的最终构想,它不但继承了历史设计方案的所有优点,吸取了历次分区及版块调整的经验,而且完全符合“数学之家”门户网站建设的客观要求,是除旧布新的最终方案。管理团队虽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节的调整,但是该方案的整体结构将不再变化,它已经取代了原方案并将被一直沿用。
2、“数学之家”门户网站论坛分区及版块设计方案是科学化、实际化的论坛数据分类方案,也是“数学之家”门户网站频道、群组等设计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推动“数学之家”门户网站建设具有极其重大意义。
六、站长审核意见:
站长:Castelu
201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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